《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点评-保险业系统重要性办法出台,头部险企纳入评估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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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一峰.郑君怡 发表于 2022-7-12 00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事件:2022年7月8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《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旨在对参评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进行评估,防范系统性风险。《办法》从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的范围、评估指标和权重、评估的具体流程方面进行界定,建立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与识别机制。
点评:《办法》是继《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》之后对金融机构监管框架进行完善的又一举措,建立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与识别机制,对于维护金融体系稳定、防范保险业系统性风险、规范保险行业扩张行为、引导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预计头部险企将纳入评估范围。《办法》明确参评保险公司范围:1)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资产合计在所有保险公司中排名前10位;2)曾于上一年度被评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。涵盖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公司、人身保险公司、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。两家或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组成保险集团公司的,以保险集团公司作为参评主体。根据2021年期末资产合计排名情况,中国平安、中国人寿、中国太保、中国人保名列前茅;根据保监会于2016年公布的包括中国人保、中国人寿、中国太平、中再集团、中国平安、阳光保险、泰康人寿的16家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名单,我们预计头部险企均将纳入评估范围。
明确四个维度共12项评估指标及其权重。《办法》明确了包括规模、关联度、资产变现和可替代性在内的四个维度共12项二级评估指标。1)规模:权重20%,包括总资产、总收入两项,权重均为10%;2)关联度:权重30%,包括金融机构间资产、金融机构间负债、受第三方委托管理的资产和非保险附属机构资产四项,权重均为7.5%;3)资产变现:权重30%,包括短期融资、第三层次资产和资金运用复杂性三项,权重均为10%;4)可替代性:权重20%,包括分支机构数量与投保人数量、赔付金额和特定业务保费收入三项,权重均为6.7%。
明确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流程和方法。《办法》规定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每年开展一次,采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参评保险公司的系统重要性得分,并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监管判断,综合评估参评保险公司的系统重要性。具体方法为,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根据各家参评机构上报的指标数据计算系统重要性得分,计算结果在1000分以上的保险公司将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;得分1000分以下的保险公司由监管判断是否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。
投资建议:《办法》将头部险企纳入评估范围,有助于引导大型保险机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,有利于规范保险行业扩张行为,防范保险业系统性风险,维护行业安全稳定。短期来看,此规定下利好头部保险机构,同时也对主要上市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、偿付能力稳健等方面要求加大。展望未来,预计监管部门将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进行进一步资本监管。
投资建议:建议关注科技实力强大、内部资金雄厚经营相对平稳的大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、中国太保;偿付能力保持较高水平的中国人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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